美国职业移民全解析-从EB1到EB5,各类别与适用人才一览

发布于: 2024-05-1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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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为全球最主要的移民目的地,深受许多移民家庭尤其是高知识家庭所钟爱。对于关注美国移民的朋友们来说,可能会注意到美国职业移民的类别都是以EB为开头,后跟数字1、2、3、4、5,这可以理解为职业移民的优先级顺序,即第一优先、第二优先、第三优先、第四优先和第五优先。接下来,我们逐一解析这些职业移民类别的具体要求和适用人群:

EB1(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杰出人才

  • EB1A(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
  • EB1B(Outstanding Researcher/Professor):专为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设计。
  • EB1C(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适用于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行政人员。

EB2(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专业人才

  • Advanced Degree:适用于拥有高级学位(硕士或以上学历)或具有本科学位加五年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
  • Exceptional Ability:针对那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
  •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NIW):国家利益豁免,适用于那些其工作对美国国家利益有重要意义的人士。

EB3(Employment-Based Third Preference)技术和非技术人才

  • 适用于熟练工人、专业人员以及其他非熟练工人。

EB4(Employment-Based Fourth Preference)特殊人才

  • 专为某些特殊情况的移民申请者设计,如宗教工作者、美国政府在海外的雇员等。

EB5(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投资移民

  • 要求投资者在美国进行一定规模的投资,并创造或保持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

这些EB类别为不同背景和技能的人才提供了多样化的移民途径,使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条件和意愿选择合适的移民方式,实现在美国的职业和生活梦想。

我们把职业移民的途径及定义归纳到一个表内方面大家直观的了解:

类别 适用范围 细分类别 简单定义 具体要求
EB1 杰出人才

EB1A

 

EB1B

 

EB1C

专业领域的杰出人才

 

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

 

跨国企业高管

EB1A, 获得行业世界级顶尖成就/奖项,或移民局事项标准中至少满足三项

EB1B,在学术领域从事研究至少三年以上, 且其研究成功获得过国际性认可移民局标准中满足2项

EB1C,所在公司为跨国企业、美国分布成立一年以上,申请前3年在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公司担任高管至少一年以上

EB2 专业人才

EB2

 

NIW

高学历雇员

 

国家利益豁免

硕士、博士或学士学位以上加五年专业工作经验

NIW,a. 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特殊才能,6种证明文件中至少能提供3种

NIW,b.工作领域和成果具有对美国的重大潜在价值

EB3

技术和

非技术人才

技术类

 

非技术类

培训获得技能或有相关工作经验, 持有学士学位

直接能胜任的工种

本科学士学位毕业或相关工作经验,通过雇主申请的类别

 

低门槛工种, 多为本地人不愿意从事的领域, 如肉禽加工、连锁快餐店后厨、流水线工人等 

EB4 特殊人士

特殊人员

 

宗教人员

宗教工作人员

美国政府长期雇员等特殊工作者

 

特定宗教人员

宗教组织工作人员、美国政府海外雇员、各国际组织退休人员及其家属以及美国军队成员等

 

特定宗教人员

 

目前,由于EB-5投资移民的漫长排期已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EB1A——杰出人才移民类别,已逐渐崭露头角,成为优秀人才移民美国的优选途径。EB1A的核心目的是吸引全球各领域的顶尖人才前往美国发展。所谓“杰出人才”,即指那些在专业领域内具有显著成就,足以证明其为该领域的佼佼者。EB1A职业移民不仅涵盖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还包括体育等五大领域的精英。相较于其他移民类别,EB1A签证申请的门槛更低,它不受年龄和学历的限制,无需投资或雇主担保。一旦获批,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均可获得美国绿卡。

关于如何证明个人的杰出才能,美国移民局已明确给出标准,只需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一、荣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奖项。

二、在以下十项条件中至少满足三项:

  1. 曾获国际级或国家级奖项,并有相应的奖章或证书作为证明。
  2. 成为需要特殊成就方可加入的专业组织的成员,并有相关证明。
  3. 曾受到全国性媒体的报道,或在专业、重要的商业期刊上发表过文章。
  4. 具备评审经验,曾以个体或团队成员的身份,对所属专业领域的工作进行过评审。
  5. 在所属领域内,做出了具有独创性的科学、学术或艺术贡献。
  6. 在专业期刊或其他核心媒体上发表过学术性文章或出版过相关书籍。
  7. 曾参与两个或更多国家的艺术展览或展示活动。
  8. 在知名组织或机构中担任过关键领导职务。
  9. 薪酬明显高于同领域内的其他人。
  10. 在表演或艺术领域取得了商业上的显著成功。

需要强调的是,满足上述三项条件仅是获得申请资格的基础。移民官会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申请人的专业成就真实性,以及他们未来可能为美国带来的实质性贡献等多个维度。这一过程与香港的优才申请相似,都涉及审批官员的主观判断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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