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就业政策
本计划旨在有意前来/留在香港特区就业的专业人士。 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的申请人, 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申请来港工作。
一般就业政策并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此计划通“输入内地人才入境计划”(专才)要求一样, 只是专才适用于中国大陆的申请人, 而一般就业政策适用于海外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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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此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
- 内地的中国居民;以及
- 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
申请资格:
符合下列准则, 可获考虑批准:
- 没有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
-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 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 但在特殊情况下, 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 亦可予接受;
- 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 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
- 薪酬福利 (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持有中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符合上述所载的准则及一般入境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申请来港就业:
- 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居性居民身份;
- 或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 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申请流程
流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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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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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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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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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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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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